各单位:
根据《365电子竞技官网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5号)及肇庆市考核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14年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2014年年底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学校领导由省有关部门安排考核)、工勤技能人员。
二、考核内容、考核等次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完成任务岗位聘用合同书所约定的科研工作量。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三)评优比例计算
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
优秀等次的比例应按岗位类别分开计算。专业技术人员按一至七级、八至十级、十一至十三级三个层次计算。管理人员按三至四级、五至六级、七至八级、九至十级四个层次计算;工勤技能人员按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二个层次计算。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被考核人员撰写2014年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二)进行考核
1.对中层领导干部、其他正、副处级干部的考核。中层领导干部、其他正、副处级干部参加本单位的考核并述职,述职会议由学校考核委员会派人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2),述职后进行班子和个人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批考核结果的参考依据。
2.对其余教职工的考核。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单位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3.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每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部门主管领导的评价意见等,在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听取各科科长(不设科长的管理单位除外)、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图书馆各部主任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三)审批与公示
学校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批。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报上级考核委员会审批确认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同时发回《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员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签名确认。
(四)异议复核
被考核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结果不服,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党委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其本人。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影响原考核结果执行。经有关部门核查后,考核结果如有变动的,按照复核结果补办相关待遇。
(五)下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3.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4.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和计发绩效工资;
2.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一般应调整其岗位;
2.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
主任:和 飞
成员:曾桓松 叶峥嵘 黄劲松 周苏平 王忠 林俊睦 胡宝坚 朱为鸿 欧洪湛 丁孝智 沈钦萍 谭冠中 李 军 黎 强 杨 帆 崔百宁 胡海建 梁 善 鲍昌宝 李 坚 谢佐永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军兼任,副主任由吕伟荣担任。办公室地点设在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16室)。
(二)教学、业务单位的考核
各教学、业务单位成立部门考核小组,由单位行政领导任组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会同行政领导共同做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三)机关、后勤等单位的考核机关单位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为组长,机关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对组织关系归属机关党委的单位及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的考核;后勤成立由后勤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后勤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后勤管理处及所属后勤服务中心的考核。
机关、后勤等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先由所属单位填写评语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再由所属的考核小组审核和按比例平衡优秀等次人员,最后报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四)中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对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按学校纪委的相关文件开展,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六、考核时间安排
各单位的考核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2015年1月8日止(具体安排见附件3)。各考核小组务必于2014年1月8日下午下班前把填写了审核意见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七、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各类工作人员在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时,应根据各自不同的岗位职责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填写,其中必须突出工作实绩及完成岗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的情况。
1.教师应主要填写2014年担任课程、任课总时数、教学效果、科研成果、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获奖情况以及担任导师、班主任等教书育人实绩。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填写2014年主要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及完成质量、效率以及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服务育人实绩。
3.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技能人员应主要填写2014年承担的工作,完成质量、效率,取得的成绩,服务育人实绩。
4.考核结果报上级考核委员会审批确认后,由各单位将考核结果通知书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领回发给本单位教职工,让教职工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签名确认,并在一个星期内把签名确认了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交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二)中层领导干部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属教学、业务单位的,行政副职由正职签署意见,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由书记签署意见,党政正职领导相互签署意见。属机关、后勤等单位的,副职由所在单位的正职签署意见,正职由所属的考核小组组长签署意见,考核小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三)在执行本通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14年度考核工作人员安排表
3.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