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与措施
中心建立以下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材料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出借和丢失赔偿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管理与丢失赔偿制度》。各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均附有《使用操作规则》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附配件、资料、软件齐全, 一般在用设备的完好率,应保持在 100 %以上。新仪器设备要认真验收,设备验收结束,要写出验收报告。内容包括件数核对,技术指标验证情况。并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建帐手续, 及时登记编号。专管人应熟悉该仪器的正确操作方法,并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
维护维修经费保障
中心有专职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购置和维护,低值耐用品有账,设备维修、维护有记录。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要检查仪器的完好状况,实验完毕清理仪器,进行定期保养,并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大型、精密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定期维护。
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学校每年制度化、规范化按时足额下拨到中心。一般性维修从实验经费中开支,数额较大的由中心向学校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 . 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审核后从学校仪器设备维修费支出。